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阳泉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9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阳泉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动“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加快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结合《山西省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前瞻谋划、夯实基础、需求牵引、场景驱动、安全共享,充分发挥我市数字基础设施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优势,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进一步推动数智技术与产业升级、城市治理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应用示范场景和解决方案,为破解发展瓶颈、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支撑。到2028年,能源、制造等领域重点企业智能化改造取得突破,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逐年递增,为数智新城从数字化向智能化跃迁的全面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二、夯实数字基础设施
1.提档升级网络基础设施。深化千兆城市建设,推进阳大铁路阳泉段5G信号全覆盖,实施电信普遍服务,深化偏远乡村5G信号连续覆盖。推进万兆园区、万兆工厂建设,推动5G网络向5G-A升级演进,积极争取省里在我市开展6G试点,启动6G网络商用部署。(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2.提升算力供给能力。建成“百度+云峰”双算力中心,智算规模保持全省第一梯队,融入环京津冀算力走廊。统筹建立市算力调度服务平台,调度全市市场化算力资源,发展算力云服务,支持申领省“算力券”,推动算力供给普惠易用。探索建立算力中心绿电直连,争取纳入省算电协同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能源局,阳泉高新区)
三、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利用
3.加强公共数据高质量供给。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交易流通、安全保障制度体系;推进公共数据“一本账”管理,建立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和数据资源增量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公共数据底数清、去向明。探索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资源调度机制,打造2-3个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4.加快数据开发利用。聚焦能源、制造、交通、金融、医疗等行业需求,探索打造一批高质量数据集;鼓励建设城市、行业、企业可信数据空间,引导企事业单位开放并汇聚高价值数据资源。探索建立省级数据基础设施阳泉城市功能节点,畅通数据流动,实现“一点发布,全域可见”的流通目标。(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阳泉高新区)
5.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支持企业采购数据产权登记、合规评估、质量评估、资产评估、入表审计等专业服务,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和数据产品挂牌、交易等活动,对首次进行数据产品登记、交易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
四、因地制宜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6.发展智能算力产业。依托百度云计算(阳泉)中心、山西云峰大数据智算中心等算力基座,推动晋东智算中心、联通智算中心等项目建设,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人工智能垂直领域大模型和智能体研发应用,推进“算力服务—模型训练—场景应用”智算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数据局,阳泉高新区)
7.发展数据加工产业。支持阳泉省级数据标注产业发展试点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奖励资金支持。打造“泉来标注”产业品牌,制定产业试点建设方案,支持建设数据标注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技术、数据、供需等资源,为数据标注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SMM(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国家标准贯标认证,提升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与安全防护水平。(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
8.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依托我市软件信息、智能终端、电池、光伏等产业基础,引进相关企业3-5家,进一步壮大电子信息产业规模,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推进年产300万套智能终端产品项目建设、投产,培育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SMT贴片、电子消费品服务等智能终端产业。支持软件信息、半导体、光伏等产业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立足锂电、钠电双赛道,推动相关项目技术升级改造和产业化,形成“材料—电池—应用回收”全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投促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
五、推动数智技术在重点领域应用
9.深化煤矿智能化生产。持续巩固煤矿智能化建设成效,落实全省煤矿智能化常态化运行管理规定,推动智能化系统从“建好”向“用好”转变。鼓励有条件的煤矿企业围绕采掘、洗选、生产调度、安全管控、设备管理等关键环节,以实用性为核心导向,积极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自主探索机器学习、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全面提升煤矿生产智能化、安全化、高效化水平。(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10.加速制造业数智化转型。支持新材料、煤机装备、电子信息生产制造等领域企业开展数智化改造,到2028年力争新增省级以上智能工厂2—3户。推动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等全流程数据采集,促进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发展数据驱动的制造新模式新业态。探索打造一批AI应用重点工业场景,推动智能质检、工艺参数智能优化、能耗智能管控、智能供应链管理、设备智能运维服务等方面AI应用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局)
11.加快数字农业建设。加强人工智能在种植、养殖等设施农业场景应用,推出玉米、谷子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智能化解决方案和智慧农(牧、渔)场技术模式。推进县级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土壤健康大数据中心、蛋鸡智慧养殖、智慧农业设施园艺、果蔬设施智能化改造等一批项目建设,加快数智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2.推动文旅产业数智升级。深耕“慈欣家乡·幻迷家园”IP,支持利用VR/AR、全息投影技术,建设科幻数字体验项目,打造“科幻之城”。鼓励重点景区引入智能客服、开发智能导游应用,提供个性化路线规划和实时讲解。加强人工智能对景区人流密度、车流状况监测,实现智能调度与预警,保障旅游安全与秩序。聚焦特色资源活化利用,拓展文旅场所拍摄取景地范围,拍摄系列精品微短剧。(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13.加快发展智慧医疗。构建“全市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数据资源统一汇集。鼓励医疗机构运用智能技术,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拓展辅助诊疗、病历质控、病种管理等智慧应用。支持推进电子病历结构化,构建临床知识图谱。探索在医学影像等领域打造高质量数据集,推动医疗数据价值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4.加快发展智慧教育。持续推进阳泉市智慧教育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打通和融合省市教育数据,建设教育标准数据库,实现“一数一源、数入一库、数出一门”。推广人工智能在学生学习、教师教学、教育研究等场景的应用,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数据局)
15.加快发展智慧就业。建成阳泉市就业大数据中枢,以数字赋能推动就业服务升级。打通省市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壁垒,建设涵盖劳动者就业意向、技能水平、就失业状态及企业用工需求、岗位标准、薪酬待遇等核心要素的信息资源库。构建一体化线上就业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岗位发布、求职登记、人岗智能匹配等功能。推动线上平台与线下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协同联动,运用大数据用户画像与AI精准匹配技术,对重点群体实施“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提供“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扶,形成“线上一体化平台统筹、线下四级网络支撑、数据资源精准赋能、服务触角全域延伸”的立体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数据局)
16.优化智慧交通治理效能。完善阳泉市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中心(TOCC)功能,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决策、建设、管理进一步科学化、精细化。搭建MaaS(出行即服务)平台,打通公交、网约车、共享单车、城际客运等出行数据,定制化开发通勤、上学、就医等特定化路线,构建“门到门”一体化出行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数据局)
17.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夯实城市大脑数字底座,健全云网、感知、组件、数据、算法模型等一站式管理与调度。探索建设政务服务垂直大模型,推动智能预约、智能身份认证、智能审批、智能监管等智慧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数字政府服务效能。推动智慧社区、社会治理中心信息化项目建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建设应急指挥部项目,提升应急指挥能力。建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完成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开发和数据体系建设,构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核心支撑。依托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安全运行监测子系统,逐步实现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桥梁、井盖等基础设施的智能化监测,构建起及时预警和快速处置的安全网络,筑牢城市安全屏障。(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城管局)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8.加强科技引领。支持企事业单位申报省数据管理部门“揭榜挂帅”项目,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提升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加大数字经济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力度,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积极对接市外数字科技创新资源和成果,开展产业化落地和场景应用适配。鼓励参与研制(修订)数据领域标准。(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19.加强人才引育。落实全市“1+N+X”政策体系,支持各类用人主体引进培育数字经济人才、支持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按照有关政策给予相应资金奖励和服务保障。鼓励我市大中专院校开设人工智能通识课,拓展数智应用场景,与人工智能行业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全面提升学生人工智能素养,赋能学生创新创业与成才成长。鼓励数字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程系列数据专业,畅通数据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责任单位:市委教科人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0.加强企业培育。建立数字经济企业分类培育机制,实施领军型企业、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推动数字经济企业上规、入统。支持阳泉高新区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型园区和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建设数字经济“区中园”,发展数字经济楼宇,加大对园区数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不断推动我市数字经济上规模、上层次、上水平。(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阳泉高新区)
21.激发社会参与活力。组织参加“数据要素×”大赛山西分赛,开展数智大讲堂专题培训,加强数字领域相关政策解读和典型经验、做法、案例的宣传,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数据意识。(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
22.强化统筹推进。由市数据局牵头,联合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区、阳泉高新区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做好数字经济监测调度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项目储备,遴选一批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争取纳入省级“百项示范”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资金支持我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施行期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本方案同步调整。